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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哥唐】第三人称(4)

 【哥唐】第三人称(4)


 

  ◎唐鹤德×张国荣


 

  ◎唐鹤德视角。


 

  ◎把两个人熟识的时间私心提到了哥哥赴英以前,想从小小唐和小小仔写起


 

  ◎写一些两个人之间的小事,一直写到两个人真正分离,当小甜饼(?)看吧......


 

  ◎第三人称的意思,是哥哥只能以“他”的形式在唐先生的生活里出现,只能由唐先生讲给别人听,而不能再让唐先生用“你”来称呼对话了......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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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975年2月(唐16岁 张18岁)


 

  

  我搬家了。从荃湾圣芳济毕业后随爸爸回到上海,没有把新地址告诉阿仔。阿妈问我是不是在和张家小少爷闹矛盾,我不答话。不敢同她讲,


 

  我好像喜欢上荣仔了。


 

  一纸书信跨越重洋暗涌,与迁徙的候鸟前行的邮轮相伴往返于香港和普林斯顿,早从这时候起,什么少年情愫就开始潜滋暗长了。


 

  而这样的感情鼓噪喧嚣燃烧,令我惶恐退缩。


 

  那年荣仔来的最后一封信告诉我他考进了利兹大学的纺织系,学做女装。张爸爸做男士西服起家,让他好好学,以后父子两个可以一起做生意。这是要传承家业的意思了,但是家里人都忙,“继承人”的18岁生日只能一个人在英国过。一句“生日快乐”后,我也和他失去了联系。没想到这一别就是八年,等到再见时大家都已经长大了。


 

  以前在香港的菲佣阿姨没有随我们到上海,新的保姆还没有找到,阿妈只能自己动手打理新家。盖在沙发床上的白布一张张掀起,瓦楞纸箱一个个打开,直到这个时候,我脑子里都还是一片空白——我怎么就毕业了呢,我怎么就离开香港了呢,我怎么会来上海的,张发宗怎么样了......


 

  阿妈揉了揉我的头发,递给我一只纸箱,让我布置自己的新卧室:“别人都说收拾屋子也是整理心情的过程,Daffy一定很舍不得香港,妈妈也是哦。但是上海也很棒的呀!去检查一下有没有东西需要丢掉,把自己的西装都熨平挂起来吧。”


 

  “好的妈妈。”我把箱子抱起来搁到床脚,才意识到,不知道什么时候起,阿妈和我的国语都已经说得这么好了。怎么办啊,我更想念那个粤语说得很俊朗,英文也念得很流利,但是说国语时总喜欢卷舌的人了。


 

  箱子里厚厚的一沓书信间都是他的痕迹,外国产波子汽水的空瓶,冰裂纹的弹珠,脱色的胡桃夹子兵,张家庭院里芭乐树的种子......我用宽胶带把箱子一圈圈封起来,藏在衣柜里挂西装的立柱下面。塑料和尼龙的气味混合在一起,还有新家飞扬的灰尘和阳光的酥香。这一天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,因为我以为这是我彻底放弃张发宗的日子。


 

  

  谁能想到,八年后的一天,我会重新遇到张国荣。


 

  我会重新握起他的手。


 

  我会和他一起度过人生中最美好的十八年,拥有共同财产,一起打理一座山庄,养育一只叫Bingo的德牧。


 

  我还会在十八年又十六年后的4月1日凌晨,看着和他的合照,在ins上写下:“過去多少快樂記憶,何妨與你一起去追。”


 

  那个我以为在1975年就结束了的故事,在1982年的一个酒会上被唤醒,一直续写到了现在,并且会和我的余生继续缠绵。因为在我24岁时,在那个觥筹交错的晚上。


 

  我重新见到了张国荣,突然明白过来什么叫做“虽然我走过漫漫长路看过鲜花和太阳,也曾经品尝过所谓爱情。但我的脾性我的身体我的修养和阅历,都在冥冥之中等待你”。风光霁月,鲜衣怒马,他身着笔挺的酒红色西装,背头梳得一丝不苟。正和他人交谈的Leslie偏头,我们的目光互相吸引,黏在彼此的脸上再也移不开。他挑了一挑眉峰,手从兜里拿出来,端着葡萄酒杯信步过来,嘴角含着笑:“Daffy,好耐冇见嘞。”


 

  

  酒会上灯火辉煌不及他眼里欢欣雀跃的万分之一明亮。


 

  因为他是张发宗,因为他是张国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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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明明已经高三了,还是忍不住在今天凌晨拿起手机继续写我心里哥哥的故事。是被楼下的谁听收音机的声音吵醒的。但是当听到窗外雨幕里隐隐传出“汉兵已掠地,四面楚歌声,君王意气尽,妾妃何聊生。”我真的气不起来了。


 

  因为是《霸王别姬》。


 

  是他唱过的京剧。


 

  2019.4.1,继续宠爱张国荣。


 

  唐生果然又更新了ins,好心疼他啊......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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